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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部分学校规定: 教师须制止课堂纠纷

2008-07-16 10:25:56 来源:青年报

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致使其中一人死亡。在这整个过程中,在场的授课教师杨某未有任何制止行为,而是“坚持”上课直至下课。不少网友戏谑地把他称为“杨不管”,并认为其比“范跑跑”还要恶劣。
  
“杨不管”事件也引起了沪上不少学校的关注。记者昨天从本市部分工读学校和职校了解到,类似事件在上海不会发生,各校有明文规定:面对课堂纠纷,教师必须及时劝阻和处理。

【处理程序】

1、教师有责任立即进行劝阻,直到打架的学生分开为止。

2、如果劝阻无效,要求学校老师首先做到控制事态发展。

3、事后,教师应对学生分别做思想工作,进行引导。

【协调机制】

●教师有责任将没有完全处理或者处理不够妥帖的事情上报至学校的行政处,学校会讨论处理。

●如果教师在处理中遇到困难,将由其他部门的教师立即前来进行协调和处理。

【培训机制】

●学校除了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外,还会对教师面对诸如此类突发问题时的处理方法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教师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失控场面。

●应对

制订程序教师有责任立即劝阻课堂斗殴

静安康定中学是一所工读学校,副校长赵向明告诉记者,由于工读学校的特殊性,也会发生学生在课堂上打架的事情。对于这样的事件,学校有一套严格的处理程序,首先教师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有责任立即进行劝阻,直到打架的学生分开为止。如果教师劝阻无效或是无法扭转局面,可以通过班上其他学生的帮忙,通知到学校行政处的老师,赶来进行协调。如果事情还是不能得到完全解决,要求学校老师首先做到将起纠纷的双方分开,避免发生肢体冲突,控制事态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然后对学生分别做思想工作,进行引导。此外,教师还有责任对没有完全处理或者处理不够妥帖的事情上报至学校的行政处,学校会讨论处理。

东辉职校校长李文亮表示,教师的责任是无限的,就算不是在校园里,面对学生发生争执甚至斗殴,任其自生自灭都是不可以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有时候教师能力是有限的。”李校长表示,“杨不管”是教地理的,也许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打架的场面,学生身体发生特殊情况时他也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时就要考验教师应变能力和处理危机的水平了。”

李校长表示,因此学校除了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外,还会对教师面对诸如此类突发问题时的处理方法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教师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失控场面,如果教师在处理中遇到困难,将由其他部门的教师立即前来进行协调处理。

●回放

学生上课被殴死教师停职赔10万

据安徽当地媒体报道,今年6月12日,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在课堂上发生打斗,其中一名学生死亡,而正在上课的杨老师几乎没有对打斗加以制止,杨老师被网友戏称为“杨不管”。日前,长丰县教育局已对“杨不管”作出“调离教学岗位,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七(2)班两名学生在课堂上发生打斗,其中一名学生被打后口吐白沫,被同学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然而,当时正在上地理课的杨老师几乎没有对打斗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事件发生后,长丰县、双墩镇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最后各方就此事达成协议,由肇事学生、杨老师和学校方面负责赔偿死亡学生家长共20.5万元

编辑:任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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